高新認定
軟件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(大學生買軟著是合法的嗎)
從投資的角度來說,這不失為一種高效的投資手段,前期投入資金,產出論文或者專利,后期論文專利會轉化為更多的錢以及其他,同時其名譽價值得以保留,目的得以達成。發(fā)明以外的專利申請,只要初審合格,就可以授予專利,不合格的修改可以重新提交。最后,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批準,可以授予專利權。法律依據: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第二十六條的規(guī)定申請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,應當提交請求書、說明書、摘要和權利要求書。
請求書應當載明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、發(fā)明人的姓名、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地址以及其他事項。說明書應當對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的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晰、完整的說明;必要時,應提供附圖。發(fā)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應當簡要說明。
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下列各項權利:
(一)發(fā)表權,即決定軟件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;
(二)署名權,即表明開發(fā)者身份,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;
(三)修改權,即對軟件進行增補、刪節(jié),或者改變指令、語句順序的權利;
(四)復制權,即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;
(五)發(fā)行權,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;
(六)出租權,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,但是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;
(七)信息網絡傳播權,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,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;
(八)翻譯權,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;
(九)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。
軟件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件著作權,并有權獲得報酬。
軟件的合法復制品所有人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根據使用的需要把該軟件裝入計算機等具有信息處理能力的裝置內;
(二)為了防止復制品損壞而制作備份復制品。這些備份復制品不得通過任何方式提供給他人使用,并在所有人喪失該合法復制品的所有權時,負責將備份復制品銷毀;
(三)為了把該軟件用于實際的計算機應用環(huán)境或者改進其功能、性能而進行必要的修改;但是,除合同另有約定外,未經該軟件著作權人許可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軟件。